證券咨詢牌照是由中國證監會批準發放,2014年,證監會開始停止證券咨詢牌照的單獨審批,也就是在2014年以後,證券咨詢牌照的數量就已經固定下來,目前具有證監會批準資格牌照的公司,全國壹共只有84家,包括證券公司和券商研究所、金融終端服務商、投資咨詢公司等。
牌照價值:
(1)牌照存量有限
(2)監管收緊,處於暫時審批情況
未有證券投資咨詢牌照,則不得從事證券投資咨詢的相關業務。對於將加大在牌照資質下合規經營的監管力度,市場預期不斷高漲。然而,準入門檻同時面臨著無新增牌照、存量流動性小的局面,這也註定了這壹牌照的“不菲身價”。
經營範圍:
證券投資咨詢、投資咨詢、投資管理、企業破產清算咨詢、服務,基金銷售,企業管理、財務咨詢服務,信息服務、企業發展策劃咨詢。
申請條件:
(一)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其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有壹名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二)有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註冊資本;
(三)有固定的業務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遞設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六)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