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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就香港資本市場交易的操守規定發表諮詢總結(註1),藉以釐清中介人的角色,並訂明他們在簿記建檔、定價、分配及配售活動中應達到的操守標準。證監會的建議獲得廣泛支持(註2)。
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兼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女士表示:“資本市場中介人在香港的集資活動中擔當主要角色。提高這些活動的透明度及促進其公平性和秩序,對發展穩健的資本市場而言至關重要。有關操守規定不但有助確保香港的規定符合全球監管標準及期望,亦能處理一些不當行為。”
對《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及《適用於參與創業板股份上市及配售的保薦人、包銷商及配售代理的指引》的修訂將於2021年11月5日刊憲,並於2022年8月5日生效。
完
備註:
最後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