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金錢服務經營者的通函

發佈日期:2021-09-16 00:00:00   閱讀量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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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6日
致金錢服務經營者的通函
 
修訂《牌照指引》
金錢服務經營者請留意,香港海關(「海關」)於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布經修訂的
《牌照指引》。經修訂的《牌照指引》即時生效,並適用於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
的申請人或牌照續期的申請人或持牌人,視乎何者適用。
經修訂的《牌照指引》對申請新牌照或將牌照續期的程序加以詳細闡述,並列出
對所有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人及持牌人施加的發牌規定摘要。如未能遵從經
修訂的《牌照指引》所載規定,可能導致新牌照/續牌申請被視作無效而不獲海
關處理,及/或導致被拒絕批給牌照,或如已獲批給牌照,則持牌人可面臨刑事
制裁、紀律行動及/或行政制裁,例如該牌照被暫時吊銷及撤銷牌照。
本通函附件夾附經修訂的《牌照指引》的標明文本,該文本顯示所有重大改動。
現特別提醒所有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申請人或持牌人,務必仔細閱讀經修訂的
《牌照指引》,並確保本身已遵從指引載列的規定。經修訂的《牌照指引》第 XVI
條當中新增一份《申請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須遞交的證明文件的核對清單》,供
申請人或持牌人參考。
經修訂的《牌照指引》、相關的牌照表格及填表須知,可於海關網站查閱,
網址為:https://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index?request_locale=zh_TW。
如就本通函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2707 7837 與本科聯絡。

 
香港海關
金錢服務監理科

(轉自香港海關官方網站 06/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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