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徵費率將於2021年4月1日起調整

發佈日期:2021-08-15 00:00:00   閱讀量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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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徵費率將於2021年4月1日起調整至0.1%


2021年3月31日


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下《保險業(徵費)令》訂明的時間表,由明天(2021年4月1日)開始,保費徵費率將調整至每保單年度保費的0.1%。人壽保險保單的徵費上限為$100,一般保險保單則為$5,000。

除獲法例豁免的保單1外,保費徵費適用於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例如旅遊保險、汽車保險、財產保險及家居保險等)保單;投保人在繳付保費時,須同時繳付保費徵費。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透過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徵費。

根據《保險業條例》,保監局可向保單持有人按保費收取徵費、向保險公司收取授權費或年費,以及向特定服務的使用者收取費用,以應付運作所需。為減低對投保人的影響,保費徵費率以循序漸進方式,由2018年起逐步調整至0.1%的目標水平。有關保費徵費的詳情,請參閱宣傳單張及保監局網站的常見問題。

備註:

1法例豁免徵費的保單包括再保險保單、專屬自保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單、海運、空運及貨運業務的保單。

(轉自香港保險業監管局31/3/2021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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