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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券九號牌大小牌區別
香港九號牌大小牌的區別主要在於三個方面:1. 香港九號牌大牌可以持有客戶資金,香港九號牌小牌不可以;2.香港九號牌大牌可以做公募管理,香港九號牌小牌不可以;3.香港九號牌大牌保證金至少500萬港幣,香港九號牌小牌不需要。
9號牌照是香港證監會發佈執行的《證券及期貨條例》第9類受規管業務資格牌照,即資產管理牌照。持有該牌照意味著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獲得了“通行證”,不僅可以直接參與境外的投資,還可管理運用海外投資者的資金。
一家公司在申請領取金融牌照或申請成為註冊機構時,香港證監會會依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29條對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作如下的判斷,具體內容如下:
1、主體資格
必須是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註冊處註冊的海外公司。
2、勝任能力
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在進行相關業務時,要管理好在經營時可能面對的風險,具體而言即擁有合適的業務架構、良好的內部監控系統及合資格的業務人員;(具體參見:證監會另行公佈的《勝任能力的指引》、《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持牌人或註冊人的管理、監督及內部監控指引》)。
3、負責人員
(1)每類受規管活動必須委任至少兩名負責人員直接監督有關活動;
(2)每類受規管活動必須至少有一名負責人可以時刻監督有關業務。如果角色安排不會造成衝突,同一人可以受委任監督多於一類受規管活動;
(3)負責人中至少有一名是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所定義的執行董事;
(4)所有的執行董事必須向證監會尋求核准;
(5)呈交牌照申請時,向證監會一併呈交所有擬成為負責人員的核准申請。
4、大股東等須具備適當人選的資格
大股東、高級人員、就受規管活動而雇用的任何其他人,就該類活動與有聯繫的任何其他人,都必須具備適當人選的資格。有關詳情請參閱《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29條。經過查閱相關資料,申請牌照時,並沒有限制信託計畫及資管計畫等SPV為大股東。但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29條,要考察大股東的財政能力和償付能力,SPV為大股東可能很難通過審核。
5、主體的財政能力
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在進行相關業務時,須維持足夠的股本及速動資金(速動資金指:能迅速轉換成為現金或已屬於現金形式的資產)。例如,在申請提供資產管理(第9類牌照)時,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最低應繳納5百萬港元股本及維持3百萬港元的速動資金。
據香港保薦人介紹,根據是否可以持有客戶資產,可以分為大牌和小牌。大牌(無限制)可以持有客戶資產,像國內可以做公募基金一樣,客戶的資產可以直接匯入公司的帳戶,整個資產可以作為一個統一的帳戶進行投資管理。而且這些投資者可以不是專業投資者(PI)。但是就因為如此,為了保障普通投資者,香港證監會對此類牌照更加嚴格要求,不僅在繳足股本和速動資金方面有極高要求,對持牌負責人(RO)也一樣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大牌的市價更高,能做的業務也更多,因此大的上市機構會偏向於申請或者購買大牌照,便於業務的發展。
而9號牌(小牌照)不能持有客戶資產,因此必須為每個客戶設立獨立帳戶,並且不得持有這些資產,只能代為管理,並且投資者也有相對限制。因為分開帳戶管理比較麻煩,故此類牌照可能更適合做私募基金,不適合做更廣泛的基金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