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價值:
截至2017年末,全國存續的保險代理公司合計共有1776家,其中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共有1551家,全國性保險代理公司共有225家。
受保險市場快速發展的影響,保險代理牌照的稀缺性突顯,加上監管要求不斷提高,審批進一步趨嚴,市場上全國性保險代理牌照的轉讓價格已達2000萬以上,區域性保險代理牌照的價格也達250萬-400萬之間,預計後期價格繼續上升的可能性很高。
經營範圍:
在全國範圍內經營下列保險代理業務:
一、代理銷售保險產品;
二、代理收取保險費;
三、代理相關保險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
四、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申請條件:
一、主體公司
1、公司名稱包含“保險代理(銷售)”字樣;
2、註冊資本5000萬且為實繳並實施托管;
3、在註冊地有實際辦公場所;
二、法人股東
1、存續期滿3年,近3年累計利潤為正;
2、有凈資產及貨幣資金均大於出資額的證明;
3、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監管處罰等記錄;
三、自然人股東
1、能提供與出資額相符的收入證明;
2、個人信用良好,最近3年無監管處罰等記錄;
四、擬任高管任職資格
1、從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經濟工作5年以上;
2、大專或以上學歷(從事金融行業工作10年以上可不受學歷限制);
3、個人信用良好,最近3年無監管處罰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