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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審核(1個工作日) 2、運作溝通(5個工作日) 3、審批通過(5個工作日) 4、下發文號(10-15個工作日) |
1、指導,整改產品內容 2、簽約,規劃流程周期 3、首付,提交備案申請 4、尾款,交接審批文號 |
1、申報單位已取得文化廳頒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2、申報單位的產品上網運營時間未超過30日 3、需具備完整的業務發展計劃及運營管理措施; 4、備案遊戲產品需符合《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5、備案遊戲產品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49號令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 |
申辦企業提供 |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3、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4、遊戲主題內容說明及操作說明; 5、遊戲中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遊戲主題曲、插曲等音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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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康提供 |
1、技術方案(完成審批所需的所有技術方案、運營計劃、業務發展、管理措施等材料) 2、工商註冊(可幫助企業提供註冊地址、驗資報告等) 3、網站相關(可幫助企業完成域名購買、服務器租用、網站開發、域名備案等) 4、人員派遣(可幫助企業完成8名計算機本科人員的招聘、派遣、文件使用等) 5、企業租售(可幫助企業完成網文公司出租、掛靠、轉讓、收購等) |
1、文網文-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運營遊戲最核心的資質是《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企業具備《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才算邁進了遊戲運 營的大門,此後再根據推廣方式和運營方式的不同分別申請因特網信息服務、遊戲備案、遊戲版號等資質; 2、因特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因特網信息服務業務 因特網信息服務是在網站涉及經營性以及提供有償信息服務時申請的,在遊戲運營的環節中主要作用於開 通在線支付以及其他信息/活動收費等欄目功能; 從法規來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是屬於因特網信息服務的文化類前置審批文件;網站設計到遊戲等 文化類產品時,是需要先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拿到《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後才可以申請因特 網信息服務的; 3、遊戲備案-文化部遊戲運營備案 遊戲運營備案是文化部針對遊戲內容的審核,在遊戲產品正式上線以及收費之前需要先經過文化部的審批 才可以上線運營; 4、遊戲版號-ISBN版權號、ISBN號、電子出版物號; 主要作用於遊戲產品的光盤發行、書刊發行、雜誌發行;新聞出版總署對於遊戲版號的要求實際上與文化 部是壹致的,要求在遊戲產品正式上線以及收費之前就要辦理; 但由於我們國內從業者對版權以及發行實況的概念缺乏或是其他考慮,已上線的遊戲產品中僅有不到 60%的企業申請了遊戲版號。而其中壹部分更是在發生了版權糾紛以及發行需求之後才開始申請的;按照審批 要求,申請階段是必須停止壹切收費的,故而這些企業在運營階段完全停止3-4個月來申請版號,造成的影 響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在這裏建議所有的遊戲運營企業,盡量在遊戲上線之前申請,以備不時之需;車到山前 才找路的,是賭者、是僥幸者、而非智者; 5、入駐淘寶所需的“四證” 營業執照副本(註冊資金100萬人民幣)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遊戲運營+虛擬貨幣發行)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因特網信息服務) 文化部遊戲備案 6、網絡遊戲虛擬貨幣 根據《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和《互聯網文化暫行管理規定》(文化部令第49號)的規定,從事網絡遊 戲上網運營、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發行和網絡遊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網絡遊戲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取得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網絡遊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絡遊戲經營單位發行,網絡遊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壹定比例直接或者間 接購買,存在於遊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 服務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虛擬兌換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