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将投资相连寿险计划产品评估程序正规化

发布日期:2021-12-28 00:00:00   浏览量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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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将投资相连寿险计划产品评估程序正规化并引入保障型投资相连寿险


2021年12月28日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今天(2021年12月28日)发布释义文件,将评估投资相连寿险计划(“投连寿险”)产品的程序正规化,并引入一个全新的含高额人寿保障的投连寿险类别,名为保障型投资相连寿险(Protection Linked Plans)(“PLP”)。

《按照<承保类别C业务指引>(指引15)标准对投资相连寿险计划(“投连寿险”)产品进行评估程序的释义文件》以《指引15》为基础,就有关产品设计和资料披露等方面的要求(特别是针对含高额人寿保障的投连寿险1)提供进一步资料;并同时补充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21年11月就投连寿险产品推出的附加指引和优化认可程序2

透过加强保监局和证监会的协调,评估程序简化了相关监管申请程序。在优化机制下,保险公司经保监局的评估程序获得准许后,便可向证监会递交认可申请。

此外,保监局亦更新了《销售投资相连寿险计划产品指引》(指引26)的释义文件,以详列PLP的特点。

保监局执行董事(长期业务)许美莹女士说:「PLP旨在引入较高的身故保障成分,配合简单和透明的收费结构,以及规范的基金选择,以收窄保障缺口和促进普惠金融。随着PLP的推出,我们希望鼓励过往较被市场忽略的年轻一代提早规划退休,同时增加市场上的产品选择,以满足个人在不同人生阶段的退休规划需要。」

经过与保险业界深入谘询和沟通取得共识后,PLP亦须最少向投保人提供一个与证监会认可的环境、社会及管治基金有关的投资选项。

有关《指引15》下的特定要求和《指引26》释义文件更新的详情,请参阅通函(只有英文)

备注:

1 一般指向年届65岁前的投保人提供最少150%应缴总保费作身故赔偿的投连寿险产品。

2 详情请参考证监会于2021年11月1日刊发、以「内部产品审批程序附加指引」和「优化投资寿险计划认可程序」为题的通函。


(转自香港保险业监管局 28/12/2021 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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