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致金钱服务经营者的通函

发布日期:2021-09-16 00:00:00   浏览量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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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金钱服务经营者的通函
 
修订《牌照指引》
 
金钱服务经营者请留意,香港海关(「海关」)于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布经修订的
《牌照指引》。经修订的《牌照指引》即时生效,并适用于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
的申请人或牌照续期的申请人或持牌人,视乎何者适用。
经修订的《牌照指引》对申请新牌照或将牌照续期的程序加以详细阐述,并列出
对所有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申请人及持牌人施加的发牌规定摘要。如未能遵从经
修订的《牌照指引》所载规定,可能导致新牌照/续牌申请被视作无效而不获海
关处理,及/或导致被拒绝批给牌照,或如已获批给牌照,则持牌人可面临刑事
制裁、纪律行动及/或行政制裁,例如该牌照被暂时弔销及撤销牌照。
本通函附件夹附经修订的《牌照指引》的标明文本,该文本显示所有重大改动。
现特别提醒所有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申请人或持牌人,务必仔细阅读经修订的
《牌照指引》,并确保本身已遵从指引载列的规定。经修订的《牌照指引》第 XVI
条当中新增一份《申请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须递交的证明文件的核对清单》,供
申请人或持牌人参考。
经修订的《牌照指引》、相关的牌照表格及填表须知,可于海关网站查阅,
网址为:https://eservices.customs.gov.hk/MSOS/index?request_locale=zh_TW。
如就本通函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 2707 7837 与本科联络。
 
香港海关
金钱服务监理科


(转自香港海关官方网站 06/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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