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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下《保险业(徵费)令》订明的时间表,由明天(2021年4月1日)开始,保费徵费率将调整至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1%。人寿保险保单的徵费上限为$100,一般保险保单则为$5,000。
除获法例豁免的保单1外,保费徵费适用于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例如旅游保险、汽车保险、财产保险及家居保险等)保单;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须同时缴付保费徵费。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透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徵费。
根据《保险业条例》,保监局可向保单持有人按保费收取徵费、向保险公司收取授权费或年费,以及向特定服务的使用者收取费用,以应付运作所需。为减低对投保人的影响,保费徵费率以循序渐进方式,由2018年起逐步调整至0.1%的目标水平。有关保费徵费的详情,请参阅宣传单张及保监局网站的常见问题。
完
备注:
1法例豁免徵费的保单包括再保险保单、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承保的保单、海运、空运及货运业务的保单。
(转自香港保险业监管局31/3/2021 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