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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金簡易通下,證監會的目標是在接獲申請人完整而具質素的資料後,於15個工作天內授予認可(註1及2)。新機制將涵蓋來自與證監會訂有基金互認安排的司法管轄區(該等MRF司法管轄區)的簡單基金(註3及4)。
該等MRF司法管轄區的監管制度所提供的投資者保障與香港相若,而且證監會與當地監管機構訂立了合作安排,因此證監會認為簡化合資格基金的認可流程做法適當。相關基金包括股票、債券及混合基金等(註5)。
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蔡鳳儀女士表示:“基金簡易通是本會致力深化及擴大資本市場而推出的又一措施,可為在港推出的基金提供更加清晰明確的流程,同時在不削弱投資者保障的大前提下拓闊其產品選項,因此對資產管理公司及投資者均帶來裨益。此舉亦將提升香港對海外和內地基金的吸引力,因而加強其作為領先資產管理樞紐的競爭力。"
證監會將在六個月的試行期(截至2025年5 月4日止)內監察基金簡易通的運作,並在正式採納前作出適當的調整。證監會今天亦刊載了一份有關基金簡易通的參考指南,並發出了闡釋新認可流程的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