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牌照
牌照价值:
截至2017年末,全国存续的保险经纪公司合计共有490家,受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影响,保险经纪牌照的稀缺性突显,加上监管要求不断提高,审批进一步趋严,市场上保险经纪牌照的转让价格已达2000万以上,预计后期价格继续上升的可能性很高。
经营範围:
在全国範围内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国保监会批準的其他业务。
申请条件:
一、主体公司
1、公司名称包含“保险经纪”字样
2、注册资本5000万且为实缴并实施托管
3、在注册地有实际办公场所
二、法人股东
1、存续期满3年,近3年累计利润为正
2、有凈资产及货币资金均大于出资额的证明
3、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监管处罚等记录
三、自然人股东
1、保险行业担任高管3年或以上
2、能提供与出资额相符的收入证明
3、个人信用良好,最近3年无监管处罚等记录
四、拟任高管任职资格
1、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2、大专或以上学历(从事金融行业工作10年以上可不受学历限制)
3、个人信用良好,最近3年无监管处罚等记录